首頁評論時政台灣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吉林陝西山東江西內蒙古南粵商城創新中原招商縣域環保創投成渝移民書畫華商滾動
2013年10月25日14:17|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字號: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聯合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明確“應當對不滿十二周歲的幼女予以絕對保護”,與不滿12歲幼女發生關系一律為強奸。
消息一出,迅速佔領各大網站頭條,在微博上炙手可熱,從那一條條評論、一次次轉發中,可以感受到這一司法解釋給人們的帶來的正義溫度,也可以看到人們對性侵幼女的深惡痛絕。
一個社會,如果長期縱容這種喪盡天良的暴行,道德滑坡自不待言,更是在踐踏文明的底線。然而,由於法律定罪的模糊,犯罪者卻屢屢從輕處理,讓人無可奈何、徒留浩嘆。這也是為什麼,此次最高法明確定罪標准,能夠迅速在全社會掀起正能量的浪潮。
我國《刑法》第360條第2款規定:“嫖宿不滿十四周歲幼女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刑法》第236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顯然,嫖宿幼女量刑較輕,而強奸幼女量刑較重,但在司法實踐中,性侵幼女的犯罪分子往往動用個人關系,本來是“強奸幼女”,卻瞞天過海改判“嫖宿幼女”﹔本應從重判決,卻能鑽法律空子弄個從輕發落。
意大利法學家貝卡裡亞說過,“如果讓人們看到他們的犯罪可能受到寬恕,或者刑罰並不是犯罪的必然結果,那麼就會煽惑起犯罪不受處罰的幻想。”長期以來,正是因為性侵幼女總能通過“嫖宿幼女罪”減輕刑罰,從而讓很多犯罪分子產生“不受處罰的幻想”,在“罰不當罪”的僥幸心理下前仆后繼,這是性侵幼女行為屢禁不絕的根本原因。
“對於犯罪最強有力的約束力量,不是刑罰的嚴酷性,而是刑罰的必定性”。最高法的司法解釋正是循著這一原則,以“應當對不滿十二周歲的幼女予以絕對保護”的措辭,消除了“嫖宿幼女”與“強奸幼女”的模糊地帶,讓刑罰具有不可涂抹的“必定性”,這才能夠對犯罪分子形成強有力的震懾,才能斬斷伸向孩子的魔掌。
(責編:張婷)
性侵,幼女
網站地圖 | 關於海外網 | 廣告服務 | 海外網招聘 | 聯系我們 | 法律顧問: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
海外網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京ICP備12041252號
投稿郵箱:tougao@haiwainet.cn
Copyright © 2011-2013 by http://www.haiwai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