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評論時政台灣香港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 新加坡吉林南粵商城創新中原招商縣域環保創投成渝移民書畫IP電視 華商滾動 紙媒
2013年12月03日10:58|來源:海外網|字號:
海外網12月3日電 據《聯合早報》報道,政治領域並非是三中全會的重點,但這次全會也回答了一些重大的政治和政治改革問題。首先是在基本政治制度方面,《決定》重申了傳統的觀點,即從人大代表制度、政治協商和基層民主等層面來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重點是在政治體制改革的方向上,解決了前段時間中國社會的“憲政之爭”,間接表示了中國既不走左派“不搞憲政”的道路,也不走右派的“西方憲政”道路,而是堅持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走依法治國的道路。
其實,以往的公報中往往都是提“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盡管法治、法制一字之差,也體現出執政者理念的不同。“法治”的概念實際上在中共十五大的時候已經提出來,並以此作為國家政治發展的目標。但此后,對法治一直強調得不夠。這些年來,建設法治國家的目標變得模糊起來。今年年初以來,更是出現了左右派之間的激烈爭論,左派簡單地把“憲政”和西方政治制度等同起來,反對“憲政”,認為中國不能搞憲政﹔右派則認為中國應當搞西方式憲政。這次三中全會給出了答案,既否定了左派,也否定了右派,中國要搞中國式憲政,就是法制與法治。《決定》使用了一連串“法治”,即“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並強調要“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
中國的憲政到底是怎樣的?這的確需要人們花大力氣去探索。在神權和王權時代終結之后,憲政已經成為唯一的選擇。除了少數幾個國家,大多數國家,不管其制度形式如何,都會強調憲政建設。中國近代以來的政治精英,從孫中山、蔣介石、毛澤東和鄧小平都是要搞憲政的,有沒有實現這個目標則另當別論。毛澤東主導下的1954年憲法,和鄧小平主導下的1982年憲法,都是執政黨憲政道路的探索。不過,應當意識到,西方式憲政並不是唯一的憲政形式。除了西方世界,西方式憲政在其他地區包括非洲、亞洲和拉丁美洲並沒有非常成功的例子。在這些地區,盡管有了西方憲政形式,包括憲法、三權分立、多黨制等等,但大都是失敗的案例。這說明了,各國要根據自己的文化傳統和政治現實,來設計自己特色的憲政。從理論上說,憲政的本質就是法治,就是依法治國,就是“把權力關在籠子裡”。三中全會對憲法和法律的強調,可以為前段時間的爭論理清一些重大問題,並且開始中國式憲政的探索,強調司法程序的獨立性,不失為一個有效的起點。
對“社會”主體強調不夠
在政治領域,第二個重大問題是國家與社會的關系問題,及一個與之相關的問題,即執政黨主導改革與社會參與改革的關系問題。三中全會強調“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強調“社會治理”。對“治理”概念的強調是有原因的。“社會治理”概念的提法,顯示出執政黨更重視處理國家與社會、政府與人民之間的關系,而非簡單的以國家為主體的管理思維方式。從前,無論是“維穩”還是“社會管理”,主體都是政府,都往往被理解成為國家對社會的管理,官員對人民的管理。這種話語的變化也是一個進步的表現,因為在“治理”的話語裡,無論是“國家治理”還是“社會治理”,都會涉及到國家和社會之間的關系問題,主體不僅僅是政府,而且也是社會。如何在制度層面實現“社會的參與”?這次全會強調的是“要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發展基層民主”。
這些表述和“治理”體制的建設還有很大的距離,主要是對“社會”這一主體強調得不夠。全會沒有強調社會組織的作用,社會組織的扶植和培養。因為經濟發展不平衡,中國的社會力量在各地的發展也不平衡。這些年來,在沿海經濟發達的地區,社會力量也獲得了很快的發展。如何建設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體制,已經被提到一些地方政府的議事日程,並且在實踐層面取得了很多有益的經驗。地方政府在培養和扶持社會的同時,建設社會監管機制,把社會力量視為自己的伙伴,在政府和社會之間形成互相支持的良性互動。
(責編:張婷、鄒雅婷)
三中全會,政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