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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琴:“常回家看看”还需社会各方给力

2013年07月01日15:42来源:海外网字号:

摘要:对于为人父母者来说,他们辛辛苦苦操劳一生,只为了子女能够生活得更加幸福,父母亲无怨无悔的付出,从不奢求任何回报,甚至,他们宁愿付出自己的生命来呵护自己的子女。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今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据7月1日中国新闻网)

现实生活当中,确有少数子女不能很好地尽孝心,即便他们在外面混得非常好,也不能经常回家看望老人,他们即便时常给老人大笔的钱,但依法无法让老人快乐生活。在这样的情况下,通过法律举措来要求更多公众能够“常回家看看”,可谓是势在必行。孝敬老人,这不仅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我们每一位公民应有的品质。

对于为人父母者来说,他们辛辛苦苦操劳一生,只为了子女能够生活得更加幸福,父母亲无怨无悔的付出,从不奢求任何回报,甚至,他们宁愿付出自己的生命来呵护自己的子女。因此,身为子女的我们,当应好好地孝敬父母亲,不仅应当努力给予他们更多物质上的享受,更应给予老人更多精神上的关怀。有些时候,就算坐在父母亲身边听听他们的唠叨,也是对老人的关爱。

可是,现实生活当中,总有一些人或是以工作忙碌为理由,或是以生活紧张为借口,忽略了对老人的关心与照顾。有些时候,大家总希望等到自己取得更大的成就时衣锦回乡,殊不知,孝心根本容不得等,或许,当我们想要好好照顾老人时,老人的生命已经结束了,这样的话,我们只能留下一生无法弥补的遗憾。

这些年来,随着我们国家逐渐步入老龄化时代,为了让广大老年朋友能够安享晚年生活,国家推出了诸多爱老惠老政策,如今,又推出相关法律来督促大家“常回家看看”。当然,要想让“常回家看看”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还需要社会各方共同给力。比如说,对于一个在外打拼的年轻人来说,如果其工作单位不予放假,或者一旦请假之后会扣除大笔薪酬,这就很可能成为“拦路虎”。

因此,在“常回家看看入法”的同时,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配套举措,特别是对于广大用人单位来说,应当本着更加人性化的理念,给予“常回家看看”足够的支持。事实上,对于每一位在异乡打拼的人们来说,都有着强烈的思乡之情,也时常惦念着家中的老人,因此,国家还需要不断完善相应举措,不断提高社会大众的收入水平,从而让大家能“常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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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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