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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02日11:08|来源:中国经济时报|字号:
4.让农民工逐步接轨、享受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
5.实现农民工子女在当地城市上小学、中学的自由。对随迁子女高考问题,原则上也应允许自由选择。可视情况由各地提出三年内实现逐年取消限制的目标,报国家教育部门统筹后核准。
6.采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省、市、县及县以下城镇,提前实现上述城乡居民公共服务一体化的目标。
城镇化规划的“弦外之音”
可以借城镇化规划之机,梳理、寻找财税体制全面改革的思路。
如果要实现以上的民生改革目标,意味着户籍制度等项改革会水到渠成,同时也意味着各地会在城镇化过程中受到很大的财力制约,暴露中国当前诸项改革滞后在拖城镇化后腿的现实,其中财税改革更为明显。当然,滞后的改革还涉及土地管理、金融体制等,确实头绪繁多、情况复杂。因此,要制定一个真正有效的城镇化规划。若不明确相应领域的改革规划,努力会是徒劳的。当前,可以借城镇化规划之机,围绕布局城镇化工作,先局部地、部分地理顺与此相关的中央与地方事权与财力的关系。厘清财税体制的矛盾与困境,进一步帮助决策层摸清财税问题的线索,梳理、寻找财税体制全面改革的思路,同时可以倒逼与推动整个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
(责编:张婷)
城镇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