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20日15:59來源:新浪博客字號:
摘要:其中湄公河下游泰國、老撾、柬埔寨和越南四國組成湄公河委員會(mekong river commission, 簡稱mrc)。 |
水資源湄公河多年平均人海水量為4750億m3。湄公河流域水能理論蘊藏量為5800萬kW,可開發水能估計為3700萬kW,年發電量為1800億 kW·h,其中的33%在柬埔寨、51%在老撾。目前,已開發的水能不到1%。沿岸諸國湄公河總長度和流經各國的裡程:中國段2161。2公裡,緬甸役265公裡(中國南阿河口至老緬泰分界點)。老撾段1987。7公裡,泰國段976。3公裡,柬埔寨段50I。7公裡,越南229。8公裡。流域面積:中國16。7萬平方公裡,緬甸2。1萬平方公裡,老撾21。5萬平方公裡,泰國18。2萬平方公裡,柬埔寨16。1萬平方公裡,越南6。5萬平方公裡。
其中湄公河下游泰國、老撾、柬埔寨和越南四國組成湄公河委員會(mekong river commission, 簡稱mrc)。
居民下游流域居民約佔河畔4國人口的1/3。幾乎所有的人都從事農業,水稻為主要作物。人口最密集之處在三角洲與呵叻高原。為數不多的城市人口一直在急遽增長,主要是通過移民遷往都市。流域人口沒有共同種族關系。種族集團從湄公河上游地區包括克倫人和苗人這些山地集團在內的漢藏人到湄公河下游流域的高棉人、佔人、泰人、孟人和越南低地集團均有。越南人密集於三角洲,高棉人和泰人至為廣泛地分布於下游流域。
經濟三角洲中屬越南部分渠系布局巧妙。小海輪可上溯金邊,盛水期吃水近5公尺(15尺)的船舶可達磅湛。在鬆博(Sambor)與巴塞之間,持續水運主要為孔南瀑布及其他瀑布的壁障所阻,上游對河流的利用局限於當地交通。通過湄公河委員會的活動,湄公河主流及其若干支流的通航條件也已得到改善。
河流治理和水資源開發1湄公河流域開發規劃1957年,在亞洲及遠東經濟委員會(簡稱亞遠經委會一ECAFE,1987年改稱亞太經委會一ESCAP)的支持下,成立了由越、老、柬、泰4國參加的湄公河流域研究協調委員會。4國又各自設立了本國湄公河委員會,就湄公河開發作了氣象、水文等前期工作。自1963年起,委員會開始進行大量的工程規劃和可行性研究工作。在此前后,泰國、老撾和柬埔寨在本國分別修建了一批灌溉工程和水力發電工程。
1970年湄委會提出了《1970年流域指導性規劃》,在河口至清盛間的2400多km的干流河段上選擇7級水利樞紐,總庫容達2589億m3,有效庫容1360億m3,總裝機容量2330萬kW。其中巴蒙水利樞紐為高壩大庫,遷移人口30多萬人。1989年又提出了修訂方案,包括7級和8級兩個比較方案,推薦8級方案。在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和法國政府資助下,經過2年多的重新勘察研究,1994年提出了一個9級開發方案(見湄公河干流徑流水電站主要參數表)。1994年方案基本屬徑流式開發方案,淹沒損失大大減少,遷移人口約6萬人,但總裝機容量減少了約1000萬kW。干流梯級開發方案尚未最后選定,仍有修改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