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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仁平:切莫無意中做殺人案的“輿論幫凶”

2013年06月24日08:12來源:環球時報字號:

摘要:個人報復社會案全世界哪都有。從犯罪學的角度看,中國的這些案例沒太多特殊之處。但我們又能感覺到自己的這些問題有些“不一樣”,這是怎麼回事呢?

  上海星期六發生一名私企員工泄憤行凶致六人死亡事件。62歲的犯罪嫌疑人范某因工作過節持械持槍打死多名同事,並為搶劫槍支打死一名哨兵。行凶過程中他還打死一名無出租車執照的司機,他犯下的罪行令人發指。

  上海“6·22”殺人案仍屬於低概率的個人極端犯罪。它再次顯示,這類嚴重的報復性殺人案無法在中國這樣的大國裡根絕。但我們需盡最大努力抑制它的發生,不能因為它們的“低概率”就無所作為,把“運氣”作為抵御它們的主要武器。

  對於報復性殺人案,除了作案者的畸形心態,很難准確界定它的社會成因。有人在出了這種事之后把“體制”當成它們的萬能標靶,很難有說服力,這種說法更多是代表了某種社會情緒的牢騷。

  個人報復社會案全世界哪都有。從犯罪學的角度看,中國的這些案例沒太多特殊之處。但我們又能感覺到自己的這些問題有些“不一樣”,這是怎麼回事呢?

  問題出在它們的社會大環境。除了中國處於“矛盾多發期”,還在於社會對“矛盾多發期”的看法不一致,對一些報復殺人案的價值判斷也缺少應有的統一。這些不能看成是中國發生報復性殺人案的主要原因,但卻可能是“額外的”原因。

  對這次上海報復殺人案,輿論的爭議比較小。但對之前廈門的公交車縱火案等,輿論的反應就顯出了復雜。這種情況在全球范圍內頗為不可思議。換句話說,對報復性殺人本應有的全社會無條件譴責在中國居然出現了猶豫,極端犯罪者所應承受的社會輿論和公共心理壓力在我們的社會裡被削弱了。

  公眾譴責的壓力對抑制報復社會的犯罪動機非常重要,如果這道心理上的屏障出了漏洞,一些虛幻的“殺人有理”就會醉醺醺地形成,終釀重大悲劇。

  中國是大社會,報復社會的殺人案落到我們個人頭上的概率很低,一些人因此沒有興趣盡譴責它們的道德義務,反而更願意借這類案件帶來的關注發泄個人的日常不滿,這無形中損害了“反對殺人”這一現代社會中本應牢不可破的基礎性輿論聯盟。

  要知道,最終走向報復殺人的罪犯,大多有不同程度的心理缺陷,我們譴責這種犯罪行為的任何不堅決都有可能向他們發出錯誤信號。

  我們還需知道,中國社會發展很不平衡,各地社會和各種人群對防范惡性殺人案的資源投入能力有很大差距,全社會構筑防范報復性殺人的防線困難重重,加強對這類犯罪輿論譴責理論上成本最低、也最容易做到。

  我們決不接受任何殺人行為,沒有任何一起殺人犯罪在道德上是“合理的”,這應是中國輿論多元化時代的公共道德底線。如果我們在某一個具體案件發生時給這條底線打開缺口,我們就會有意無意成為今后這種案件再次發生的“輿論幫凶”。▲(作者單仁平是環球時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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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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