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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二:律師不該成為李天一案的主角

2013年07月12日08:29來源:搜狐新聞字號:

摘要:當然不是,李天一也需要律師。因為,如果沒有律師替“壞人”說話,那麼,某一天,“好人”就可能被莫須有的罪名宣判。律師替“壞人”說話其實也是在維護好人的權利。

  原標題[律師不該成為李天一案的主角]

  7月9日,北京市高院通報稱,海澱法院已受理李某等5人涉嫌強奸一案。隨后,李天一兩位新律師發布聲明,指出北京警方案發后向社會披露未成年人李天一的真實姓名,涉嫌侵權。聲明發出后,此案受害人代理律師田參軍在微博中對其中一名律師王冉的職業身份提出質疑。(7月11日《新京報》)

  這幾天,李天一案的幾位代理律師可謂“未審先紅”。李天一一方,先有原代理律師薛振源因壓力過大請辭,后有新代理律師陳樞、王冉拋出欲為李天一作無罪辯護的聲明,倡議媒體“愛護和保護”未成年人和老藝術家,試圖扭轉輿論對李天一案的看法。

  受害人一方也不甘示弱,不但發表了駁斥李天一律師的聲明,而且公開質疑律師王冉的身份,批評其違反《檢察官法》回避原則,在卸任海澱區檢察院檢察官之后,又參與這起由海澱區檢察院公訴的案件。

  總之,雙方相持不下,還沒進法庭,口水仗就打得不可開交。而網友再也按捺不住憤怒,紛紛跟帖吐槽,怒斥陳樞、王冉為“狗腿律師”、“流氓狀師”,詛咒其“不得好死”“遺臭萬年”……

  這個案子似乎回到了藥家鑫被宣判的前夜,訴辯雙方代理人一躍又成了案件的主角。而且,誰為犯罪嫌疑人代理,誰就仿佛站到公平、正義的背面,成了人民公敵﹔而另一方則天然成了正義的化身。可是,事實果真如此嗎?律師難道不能為“壞人”辯護?

  當然不是,李天一也需要律師。因為,如果沒有律師替“壞人”說話,那麼,某一天,“好人”就可能被莫須有的罪名宣判。律師替“壞人”說話其實也是在維護好人的權利。

  可是,我們又必須反思,到底為何律師屢屢成為案件的主角?

  人們之所以關注律師,一方面在於事實不清,想關注都找不到焦點。像李天一案,由於很多具體涉案信息依舊諱莫如深,所以公眾隻能轉而對律師的聲明、行為猜來猜去﹔另一方面,還在於公眾憂懼司法不公。有些人天真地以為,隻要罵跑了律師,沒人為“壞人”辯護,就可以迎來正義﹔還有人希望引來輿論關注,最終影響司法審判,迎來自己希望的正義。

  而律師呢,或者擔心司法不公,或者懼怕遭受輿論審判,不得不採取微博爆料、法庭錄像等吸引眼球的方式搏出位,自覺不自覺地成為了案件的主角,以期撼動輿論,並影響最終的司法審判。可以說,是多方合力造成了律師成為案件主角的怪誕現象。

  可是,過度關注律師的后果很危險,人們極有可能根據律師的表現,影響對犯罪嫌疑人的判斷,並將輿論的狂潮引向司法審判,並影響審判結果,這其實也不利於司法公正。

  我們要允許律師為“壞人”辯護,但並不意味著律師要成為法庭上的主角,扭轉這一局面,最關鍵的還是要實現司法正義,將輿論的目光引向事實本身。陳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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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楊、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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