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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清華教授“強奸陪酒女危害小”言論引罵聲一片

2013年07月19日07:28來源:參考消息網字號:

摘要:與此同時,受害者楊某也通過律師回應稱,她不接受李某家人對自己是所謂“陪酒女”的質疑,並稱即使是陪酒女,也享有所有女性共有的安全、自由、人格尊嚴,尤其是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等基本人權。

  參考消息網7月18日報道 外媒稱,中國著名歌唱家李雙江之子李某涉嫌強奸一案再起波瀾。清華大學教授易延友16日在微博上為李某辯護時稱“強奸陪酒女比強奸良家婦女危害性要小”,引發輿論嘩然。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網站7月18日報道,李某案此前才因律師將為其做“無罪辯護”而鬧得沸沸揚揚。《深圳晚報》稱,李某家人要求律師做無罪辯護的理由之一,便是懷疑受害者楊某是酒吧陪酒女,在案發時“沒有明顯反抗”,但這一說法引來網民罵聲一片。

  清華大學法學院証據法中心主任易延友在微博上表示,律師強調被害者為陪酒女,並不是說陪酒女可以強奸,而是說陪酒女同意性行為的可能性更大。他還強調:“即便是強奸,強奸陪酒女也比強奸良家婦女危害性要小。”

  報道稱,易延友此言一出,隨即遭到網民炮轟。不少網民認為,堂堂法學教授竟歧視陪酒女“太缺德”。

  與此同時,受害者楊某也通過律師回應稱,她不接受李某家人對自己是所謂“陪酒女”的質疑,並稱即使是陪酒女,也享有所有女性共有的安全、自由、人格尊嚴,尤其是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等基本人權。

  楊某的聲明中寫道:“我們不能因為有的女孩子陪別人喝過一次酒,就用有色眼鏡看她們,甚至是給她們貼上標簽,打入另冊,進而可以對她們的尊嚴、自由、身體健康,尤其是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進行肆意地侵犯而毫不愧疚,毫無顧忌,毫不承擔法律責任。”

  報道稱,面對網絡輿論一面倒的批評,易延友隨后在微博表示,將最后一句修正為“強奸良家婦女比強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但網民並未買賬。在輿論壓力下,易延友17日傍晚刪除相關言論,並發表致歉聲明稱:“本人昨日微博言論確實欠妥,對由此引起的消極影響深感不安,特向各方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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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楊、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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