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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國祥:別污化“臨時工”

2013年07月19日07:30來源:長江日報字號:

摘要:我在一個新單位供職半年,特意觀察本棟大樓裡穿著統一制服的保潔員。且不說他們上班准時、職責清楚、工作到位,隻說幾件小事。

這兩年,“臨時工”這一社會角色一再被污化。不可否認,一些負面事件確實有“臨時工”上位,更不可否認的是他們成了“專業替罪羊”。今年看了《法制日報》一篇文章,為了針砭官員任期未滿就調離這類現象,說要“嚴格任期制,避免官員成‘臨時工’”。

這是一篇鞭策官員的好文章,卻不經意表達了論者對“臨時工”的不敬,形成了一種人格傷害,不可置之不理。

“臨時工”被污化,與“教師”、“醫生”、“專家”等被污化不一樣。后者本身是社會地位、社會美譽度較高的角色,之所以被污化,主要是因為這類角色本身發生的問題所造成。而“臨時工”身份卑微,他們從事的是許多人所不願從事的工作,有的具有人生和聲譽雙重風險,有的是現實生活中真正的“頂包者”,現在一些部位一出問題,成為網絡公共事件,就習慣性地辯稱是“臨時工”干的。

我在一個新單位供職半年,特意觀察本棟大樓裡穿著統一制服的保潔員。且不說他們上班准時、職責清楚、工作到位,隻說幾件小事。

有一次,聽到領班對一名保潔員說:“今天要扣你錢。”這名保潔員事后回答我的疑惑,說扣錢是“因為樓上的保潔員下來和我說了幾句話”﹔另一次,看到一名保潔員在自己動手修理拖把,我說:“你不曉得去換一把。”保潔員告訴我:“這拖把可能是被哪個科室的干部用壞了,班頭要我找到弄壞的人去賠,我到哪兒找,我不修好,就得賠。”

記得一名秦姓保潔員,在責任區域保潔之后,總幫助一個比較忙的干部順便打掃辦公室,還不能讓領班的人看到,看到后就要罰款。春節后,我沒見她。她同事說,秦姓保潔員腳扭傷了,她很想保留這份工作,但為了不降低工作質量,隻好辭職了。

當我把這些事說給妻子聽,她告訴我,他們單位兩個臨時工也蠻討人喜歡,每月隻拿一千多元,每天卻是樂呵呵地干活,干完分內的干分外的,雙休日和長假,也沒誰規定,她們把單位的花啊草啊當家裡的一樣護理。

說實話,這些“臨時工”並不是有些人想象的,出來就是混飯的。惹事的臨時工,有些其實是供職單位的管理問題,但有哪個單位反求諸已了,正式職工花了多少時間學習啊培訓啊,對臨時工,花了你多少學習培訓成本。相反,有些單位正常工作反而離不開“臨時工”,靠什麼,靠他們對這份工作的珍惜。

極具諷刺意味的是,我國法律並不承認有“臨時工”。但法律卻不能紓解現實困惑。這個群體承擔著社會運轉不可或缺的工作,卻很難實質進入法律定義的角色並享受同工同酬待遇,這是他們容易被污化、被傷害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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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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