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24日09:59来源:中评社字号:
摘要:在“棱镜门”事件之前,说起美国的安全机构,世界公众最为熟悉的是美国中央情报局(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以下简称CIA)和美国联邦调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以下简称FBI)。 |
据了解,NSA总部的访客停车位就多达1.8万个。
NSA无处不在
在斯诺登把机密文件披露给《卫报》和《华盛顿邮报》后,他说:“在桌前,只要我有一个私人邮箱,我有权窃听任何人,不管是你,你的会计,还是联邦法官,甚至总统。”
但是斯若登不可能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能够窃听到任何人,包括总统在内。在没有经过美国外国情报监督法庭的允许下,美国《外国情报监听法》禁止NSA把美国公民和合法居民作为监听对象,不管这个人是在美国还是在海外。根据周四在《华盛顿邮报》和《卫报》上披露的文件来看,如果一个NSA雇员在监听外国目标的时候无意中收集到美国公民的通讯信息,除非信息中含有“重要的外报情报”或者犯罪证据,那么他们应该销毁这些信息。
在技术上可不可行是另一码事。自2003年以来,NSA通过在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主要的转换器上安装秘密窃听软硬件,就已经能够随意监听全国范围内绝大多数的网络和电话信息。
监督机构形同虚设,NSA一手遮天
由于外国情报监督法庭自己和它对NSA的监督都是机密,所以它不可能真正意义上监督NSA的活动。然而至少我们都知道,自国会在1978年创立外国情报监督法庭以应对NSA滥用权力以前,NSA就已经有一次滥用权力的行为了。
根据外国情报监督法庭的正式章程,NSA必须提供所有它要监听的美国公民和居民的姓名。但是在2002年,小布什政府却下发总统令,授权NSA在没有获得情报监督法庭批准的授权令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实施监听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