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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劍虹:網絡消息,媒體人不能拿來就用

2013年05月24日09:58來源:《環球時報》字號:

摘要:發布在社交媒體上的消息如果被傳統媒體不加分析地跟進、報道,有些本來能自生自滅的小道消息就會被無限放大,有些本來子虛烏有的事情就會被傳得有鼻子有眼,進而影響社會輿論和事件性質。

美聯社日前重新修訂了員工使用社交媒體守則,強調在確保社交媒體信息的真實性之前,員工不得對相關信息進行轉發,即使其他記者或者新聞機構已經進行了相關報道。而當員工轉發經過証實的信息時,也要將該信息當作直接引語處理,並配上評論和來源。

美聯社這個作法對我們應該是一個提醒,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不斷改變我們的生活狀態,也不斷改變新聞傳播的形態。特別是網絡的興起,讓過去那種媒體的單向傳播變成了多維度、放射狀的傳播。智能手機的出現更是讓任何人都可以成為消息的發布者,覆蓋一部分人群。這讓各種消息鋪天蓋地而來,也讓各種社交媒體蓬勃興起。這之中有些有社會公德、自律意識的發布者能夠遵循傳播真實性的原則,不發布轉載那些不是親眼所見、親身體驗、未經証實的消息。但是,有一部分消息的發布者和轉載者出於吸引眼球、增加粉絲、提高知名度等多種目的,喜歡發布道聽途說、人雲亦雲的“新聞”。還有一部分人在發布和轉載消息時,從個人利益的角度出發,故意發布或轉載一些虛假、嘩眾取寵的消息,誤導公眾和輿論。更有甚者唯恐天下不亂,故意發布一些憑空捏造、聳人聽聞的消息,擾亂人們的視線,激起群體性事件。

發布在社交媒體上的消息如果被傳統媒體不加分析地跟進、報道,有些本來能自生自滅的小道消息就會被無限放大,有些本來子虛烏有的事情就會被傳得有鼻子有眼,進而影響社會輿論和事件性質。這些年,這方面的例子不少,教訓更多。很多被平面媒體傳得沸沸揚揚的所謂“新聞”,竟然是網上論壇的爆料,許多被傳統媒體傳得風雨滿城的消息,最初來源竟然是一條微博。

出現這種現象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我們有些媒體為提高發行量或收視率,總是在新聞的新、奇、艷上做文章。它們對記者的考核不是以新聞的真實為原則,以稿件的質量為標准,而是以新聞的轟動性為標准,以消息的爆炸性為原則。在這種畸形的激勵下,有些新聞從業人員為提高上稿率和知名度,就不到生活、群眾和基層中去找新聞,而是從網絡裡找,到論壇中尋,去微博中挖。一看到那些可能點燃公眾情緒、可能引來公眾圍觀的爆料就有了興趣、來了精神,如獲至寶地馬上不加分析轉來發布到平面媒體上,有的甚至還要添油加醋地改寫一番。公眾既沒有時間、也沒有耐心甄別新聞的真假,只是憑著對傳統媒體的信任,去推斷事情的性質,無意中對事情的惡化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因此,媒體人在使用社交媒體時應該有種自律意識,自覺做到不轉發未經証實的傳聞。更重要的是,相關部門也應對媒體從業人員使用社交媒體建立明確的約束制度,對那種轉發未經証實傳聞造成嚴重后果者予以相應處理,以淨化我們的輿論環境。(作者是武漢市作家協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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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牛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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