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09日07:27來源:《環球時報》字號:
摘要:在譴責這一惡行的同時,我們亦呼吁查明實施犯罪者產生仇恨的源頭,除了作為犯罪學的案例積累,也應調查是否有公職人員瀆職刺激了這一案件的發生。 |
廈門公共汽車著火致47人死亡案被公安部門認定是報復社會的嚴重刑事案件。我們強烈譴責殺戮無辜百姓的喪心病狂者。我們認為這樣的譴責應當是全社會高度一致的,無條件的。
作案者據偵查已經死於公交車起火爆炸中。有人猜想他之所以豁上自己的命做此極端之事,大概是他已在生活中“陷入絕境”。甚至有少數人在互聯網上把第一時間的批評矛頭指向當局,反而對作案者給予同情。
除了嚴重精神病患者,世間大多數報復社會案的背后都能找到個人遭遇的故事,但這同最終走向對無辜者的殺戮沒有道德關系。這樣的犯罪者就是對終極道德和法律的徹底背叛,人類的道義在這裡是絕對的,沒有妥協空間。
當然,在譴責這一惡行的同時,我們亦呼吁查明實施犯罪者產生仇恨的源頭,除了作為犯罪學的案例積累,也應調查是否有公職人員瀆職刺激了這一案件的發生。如果有,就應嚴處。處理嚴重報復社會案永遠都應伴隨這樣的嚴查和反思。
但是從社會和官方找原因的這條線決不應削弱公眾輿論對犯罪分子本身的齊聲譴責。如果社會的態度是模棱兩可的,甚至把大部分怨氣在第一時間投向犯罪分子個人遭遇的生成原因上,就會造成嚴重誤導,鼓勵一些有從事反社會殺戮心理動向的潛在犯罪者。他們會以為反社會的殺人會受到支持,是“正義的”。他們會被這樣的想法灌醉。
一些社交網站上雲集了各種不滿情緒,會借著廈門公交車案這類極端事件宣泄,這是中國互聯網當前的問題。我們認為這類情緒宣泄需要有法規對其進行節制,至少公開支持犯罪者的言論不應當被允許。這無關言論自由,這是文明社會必須有的底線。
中國的嚴重反社會案件不斷出現,而且在公交車上發生的比率比較高,一方面官方要汲取教訓,加強對反社會情緒的早期消化,一方面也要加強公共場合、特別是公交車的安全措施。做后一項工作是費時費力而且昂貴的社會工程,但我們需要清楚,安全本來就不是便宜的。
這些年火車、地鐵裡的反社會報復案較少,這同高鐵實名制、加強站口安檢都有關系。公共汽車實施普遍安檢無現實可操作性,社會需要開展公交司售人員識別犯罪者的訓練,以及乘車人的安全教育和逃生訓練。這會增加犯罪分子在最初時間裡被制服的可能,也會減少在災難發生后的死亡人數。
反社會犯罪是全世界的頑症,中國處於社會轉型的矛盾多發期,我們需要反思這個國家的極端反社會犯罪的發生頻率是否過高,以及在嚴厲限槍的社會裡,一個案件往往死數人甚至數十人,這終究是不應該的。
這樣的反思決不應僅僅是政府的事,社會層面的反思同樣重要,甚至更重要。極端反社會案的制造者大多生活在最草根,他們的反社會情緒形成過程、作案過程都要在基層社會穿梭,他們面對的“政府”人員也大多融入了市井之間。減少極端反社會案件,這是中國全社會的共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