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09日13:43來源:四月網字號:
摘要:在中國,國企的身份是特殊的,發展國企是中國的既定方針,這不僅是中國的社會性質決定的,而且國企經營的好還可以為國家創造大量的利潤上繳,可以大大的緩解財政壓力,避免更重的稅收。 |
而問題已經存在,我們正確的認識這些問題,分清性質是應該的,但這也絕對不意味著對問題放任不管,再難的問題終究也會想到辦法,那如何避免這些問題呢,筆者認為國企的審計應該常態化,每個國企都應該建立一個常態的獨立審計機構,這個機構可以歸國資委管理,其主要職責首先就是監督資產的變動情況,避免國有資產流失,國資流失的問題,雖然在這次審計過程中,沒有暴露,但卻是國企長期以來面臨的最嚴重的問題,而且一旦暴露就是大問題,比偷稅漏稅,濫發福利要嚴重的多,因此國有資產要時時監督,一刻也不放鬆,如果等職業經理人將企業掏空了,再秋后算賬就悔之晚矣。企業獨立審計機構的第二個問題就是監督獎金福利的發放情況,利潤上繳,每個企業都不同,一刀切的上繳利潤是不合理的,當企業有了獨立的審計機構,就可以利用他們對企業實際情況的了解,確定具體的利潤上繳金額,而國資委可以隻確定下限和范圍。企業獨立設計機構的第三個職責就是監督企業的日常報銷,也包含財務流程的審核、抽查等。而企業建立獨立的監查審計機構,絕不是什麼新鮮事,在很多民營企業都有監察部或是審計部,這些部門建立的目的也是為了避免企業內部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中國的國企照樣可效仿。總之可以利用獨立審計機構建立起對國企的全方面管控是非常必要的,當然這個機構必須完全獨立於企業,機構人員的工資由上級國資委發放。
“審計是國家財產的看門狗”, 國企的管理僅有制度是不行的,況且制度本身也是有弊端的,制度過於繁復看似是好事,其實是壞事,這樣會造成對企業的過度約束,因為固定而又死板的制度往往成為企業經營的障礙,管理界所說的“大企業病”歸根接地就是制度太繁瑣,限制了企業的靈活性,企業失去監督不行,而失去了靈活性更是不行。在現在國企市場化經營的大背景下,如果還用大量的制度或是審批將企業捆綁起來,是不現實也是不對的,那等於走回頭路。而在國企內部建立獨立的監查設計機構,則可以在必要的制度基礎上,加強“人”的監管作用,這是目前管理國企的一個新思路,也是國企市場化經營后,新的監管形勢下的必要。(首發於《小康》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