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04日07:48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字號:
摘要:看望老人,不是對他們的施舍給予,無論從物質上還是精神上,無論是對個人還是對社會,無論是對父母還是子女,這都可說是一種應有“福利”。 |
尊重老年人權利,不僅是道德倫常,也是轉型社會公共治理的一部分
7月1日,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正式實施。其中,分居的家庭成員“應該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一條,被解讀為“常回家看看”,引發社會爭議。施行當天,該法“第一案”即在無錫落槌:女兒被判每兩月至少需看望母親一次,否則可申請強制執行。
無論是無錫的這對母女,還是更多可能對簿公堂的親人,法律勉強而來的關愛,都讓人五味雜陳。但是,當你看到這條新聞時想到父母鬢發斑白,當你聽聞這條法律時開始回憶上次是多久承歡膝下,所謂的立法目的,或許就已經部分達成。對子女、對社會,這都是一個重要提醒:關愛老人,是責任﹔孝敬父母,當用“心”。
從這個角度看,“常回家看看”的重點,在於“強人行孝”這一法律價值背后的“導人行孝”這一社會價值,其意義與其說在強制性,不如說在倡導性與號召性。這是通過法律條文的方式,明確老人的精神需求權利,提醒人們關注尊重這一權利,並創造條件保障這一權利的落實。
當今中國,是世界上老齡人口規模最大、老齡化速度最快的國家。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1年,60歲以上老人數量已達1.85億。面對橫亙在我們眼前的“老年問題”,我們必須有這樣的認識:尊重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權利,不僅是道德倫常,也是轉型社會公共治理的一部分。
並不是隻要“老有所養”、“老有所醫”,就解決了老齡化社會的難題。精神權利保障的缺失,同樣會轉化成巨大的社會壓力。中國社科院心理研究所曾對2000多個老年家庭進行調查,空巢老人的生命質量相對較低。尤其在農村地區,空巢家庭引發的種種社會悲劇,已成為這個時代無法回避的傷口。
更重要的是,看望老人,不是對他們的施舍給予,無論從物質上還是精神上,無論是對個人還是對社會,無論是對父母還是子女,這都可說是一種應有“福利”。
北京大學進行的中國健康與養老追蹤調查顯示,全國有7000多萬老年人有比較高程度的抑郁症狀,佔60歲以上老人總數的40%。子女“常回家看看”,老人心情舒暢,才能身體健康,這無疑能節省大量的社會成本。而且,“生活的煩惱跟媽媽說說,工作的事情向爸爸談談”,對於“壓力山大”的現代人,這種精神上的收獲,又豈是金錢能衡量?
不過,也要看到,“常回家看看”,對很多人來說,非不為也,是不能也。快節奏的工作壓力,“過勞死”、“被加班”的無奈,讓許多“理論上存在的探親假”實際上名存實亡﹔城市2.6億的農民工群體、34億人次的春運,也意味著許多家庭的團聚之路並不順坦。在某種程度上,這一法律條款更像一面鏡子,照見政府、家庭、個人在這一社會問題面前各自的角色義務。如何讓那些始終“在路上”的農民工能有錢有閑“常回家看看”?如何保障勞動者帶薪休假權利,讓他們有時間回歸“空巢”?如何能讓年邁的父母順利“進城”,讓居家養老跨越城鄉、戶籍鴻溝?這些,都需要政策突破和制度完善。
一個公益廣告感人至深:得了老年痴呆症的父親,將餐桌上剩下的餃子裝進衣袋,說:這是留給我兒子的,我兒子最愛吃這個。“他忘記了很多事情,但從未忘記愛你”——是的,我們可以忘記很多事情,但卻不可以忘記父母的愛,不可以不關愛回報白發蒼蒼的他們,這是道德倫理,更是內心永恆的需求﹔既是為人子女的義務責任,也是社會文明的應有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