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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明:李雙江夢鴿緣何坑了李天一

2013年07月08日10:39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李天一爹媽坑孩子的訣竅可用六字概括:嬌慣、放縱和包庇。

當下關於李天一案件有一種奇怪的說法,就是打著保護未成年人旗號千方百計保護李天一及其他犯罪嫌疑人,我無意研究這種保護者的用心與心理,我想說的是,未成年人也不能違法更不可以犯罪直至殺人。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一方面要追究其責,另一方面還要追究監護人的責任。追究監護人責任,一是追責,二是從教育的角度說,作為家庭教育的案例研究成年人是如何培養未成年人的,對全社會來說也不無意義。從這個角度講,我們看一下李天一父母是如何“教育”李天一,最終這種“教育”又如何坑了自己的孩子的。

李天一爹媽坑孩子的訣竅可用六字概括:嬌慣、放縱和包庇。

先說嬌慣。為人父母適度的愛孩子,嬌孩子是可以理解的,尤其是獨生子女的父母,尤其是李雙江58老來得子的具體情況下。但是,當這種嬌慣成為一種無節制、成為一種大人多方面不良品行的集中,也就是說,大人的某些不良品行反映在嬌慣孩子身上,這種嬌慣就是在坑孩子。舉一例,14歲的時候,李天一便擁有了一台名為酷橙誘惑的寶馬車。這車當然是父母所給,2011年,他又花費了20多萬元進行了改裝,這筆巨資當然還是父母所給。可想而知,李天一父母對孩子嬌慣到何種程度。說到大人的不良言行也是對兒子的一種負嬌慣,也是李天一日后發生兩起違法事件的誘因。據李父母所在的小區居民說,夢鴿經常把車停在車庫過道或者小區主路上,堵塞道路並對勸阻的保安說:“你到底知不知道我是誰?”李雙江夫婦高調、做作並帶孩子出席各種場合接受訪談,甚至讓各路豪杰為其子慶生等等,所有這一切不良習慣和行為最終坑了孩子。

二是放縱。在無邊界、無限制嬌慣的基礎上,再往前發展就是對孩子的放縱,李雙江夫婦對孩子的放縱可以說令人咂舌。再舉一例,李天一在美國讀書期間因違紀被學校勸退,其父母不僅未教育孩子,還試圖用錢擺平,最終未果。李天一父母還縱容其子在小區車庫裡打冰球,引發沖突后,不僅不認錯道歉,又企圖用錢和權擺平。李天一對其子的放縱還遠不止這些。就在強奸案發生后,以其父將軍的地位和其母藝術碩士的身份,應該算知書達理之人卻至今未向受害人道歉,以己之如此品行放縱孩子可謂達到極點。

三是包庇。在嬌慣的基礎上,滑向了放縱,最終導致其子犯罪之后的包庇。媒體報道稱,李案發后,其父母托關系走后門企圖為其子開脫﹔夢鴿試圖利用特殊的身份平息事端。這種情緒進一步擴張,以至於她強求律師為李天一做“未參與輪奸行為”的無罪辯護。最后,李天一原辯護律師薛某主動請辭。

從嬌慣到放縱再到包庇,從表面看是對孩子的一愛、再愛和深深的愛,實際上是一坑、二坑和深深的坑。作為一個受黨教育多年的歌唱家李雙江來說,對於一個有著碩士研究生專業背景的知識分子夢鴿來說,本來正確的家庭教育應該是可以嬌慣孩子但要有度、制約孩子的行為和孩子一旦犯錯,決不能包庇。孩子犯錯犯罪后應該向公眾誠懇道歉,挽回影響﹔向被害人代子謝罪,誠懇懺悔﹔勸其子坦白交代,爭取寬大處理。這一對爹媽的反其道而行之,是家庭教育的失敗,也是一步一步的坑了其子李天一。

李雙江夫婦坑自己兒子的經歷是一個典型的家庭教育失敗的案例。這一案例再次告訴我們,當人們越來越注重學校教育,越來越注重分數的提高和所謂重點校的選擇時,不可忽視家庭教育對孩子的影響,尤其是家長的道德操守和言傳身教。道德操守和言傳身教無關地位、無關財富、無關學歷。想起李天一,我常做這樣的假想,如果天一生在普通且知書達理之家,可能不僅不會如此墮落,還會很有出息,像李雲迪那樣。

可惜了,一個好苗子,一個也許是未成年人的李天一,被實實在在的兩個成年人慣壞了、縱壞了,在不斷的包庇下,也許還會繼續壞著。大人們,家庭教育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實在不可忽視。 可以肯定的是,在現實生活中,絕非僅僅一個天一,一對兒歌唱家夫婦,那就請以李天一為訓吧! 

(注:本文轉載自“王旭明--鳳凰博客”,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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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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