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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沖:從“棱鏡門”反思如何面對政府必要之惡【2】

2013年07月12日09:17來源:鳳凰博報字號:

摘要:此報道一出,歐洲高管的評價是感到“惡心”,而美國則拒絕回應。這也說明作為全世界唯一的超級大國,美國在監聽竊密方面也異乎尋常地強大,敵人、朋友都不放過。

    反思二:是否可以為了反恐而肆意監聽?

  “棱鏡”計劃始於2007年,美國官方的解釋說,是為了反恐。美國總統奧巴馬及國家情報總監詹姆斯·克拉珀等高官紛紛出面為此事“滅火”。他們提出的三大辯解理由是:第一,“棱鏡”項目不針對美國公民﹔第二,該項目已得到立法、司法、行政三大機構的授權及監督﹔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棱鏡”對反恐有功。

  這些解釋聽起來有道理,實際上卻並非如此。

  自從9 11之后,反恐在美國政治正確之舉。9 11后一個月,美國就通過了《愛國者法案》,擴張了美國警察機關的權限。根據法案的內容,警察機關有權搜索電話、電子郵件通訊、醫療、財務和其他種類的記錄。這個法案也延伸了恐怖主義的定義,包括國內恐怖主義,擴大了警察機關可管理的活動范圍。

  這相當於一枚硬幣的兩面。一面可以擴大反恐的能力和效果,另一面卻侵犯了公民的個人隱私。在反恐需求旺盛的時候,美國人願意為了安全而放棄一些個人隱私。而隨著時間的流逝,警察機關以及諜報機關的權限越來越大,終於引發了“棱鏡門”事件。

  我們不能事后諸葛亮般認為,美國保護隱私的要求導致必然會發生類似事件,因為斯諾登的所作所為,完全超出了正常公民爭取權益的范疇。然而,我們可以清洗地看到,自從9·11之后,美國各界對於反恐與個人隱私之間的平衡,一直都在關注。

  奧巴馬政府給出的理由,重要一點是“棱鏡”對反恐有功。這一邏輯相當具有欺騙性。如果為了反恐可以侵犯個人隱私,可以限制言論自由,政府可以為所欲為,這個政府的權力會無限擴大,這必將帶來災難性的后果。因為一個政府強大到可以給你一切的時候,也可以拿走你的一切。

  反思三:該如何限制政府的“必要之惡”?

  “棱鏡門”事件,雖然是美國的事,但引發的卻是有關政府權力邊界的思考。

  設立政府的初衷是解決一些公共事務。於是人們把自己天賦人權中的一部分交了出去,賦予政府,以使其擁有管理公共事務的權力。

  但是政府不是機器,如果在它擁有了不受限的權力的話,它就有對外擴張的趨勢,甚至會做出有害公共利益的事。同時政府是由一個個經濟人組成,是經濟人就有了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趨勢,不僅在管理公共事務中缺乏動力而效率低下,而且會做一些不利於公共利益卻有利於個人利益的事,所以政府有它天然的惡。但是政府由於在公共管理上的必要性,所以又是必要的。像西方政府的三權分立和對政務員和公務員的監督等等都是對惡的限制。

  這就是政府的必要之惡。現代社會,在政府權力和公民權利之間,需要一個平衡。政府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都要有一個契約。政府必須遵守契約,這樣才可以取得信任,具有合法性。

  限制政府,靠的不是像斯諾登這樣的孤單英雄,而是法治。如美國官方所言,棱鏡項目得到了立法、司法、行政三大機構的授權及監督,不針對美國民眾。這就是說,這個項目是在司法的管轄范圍之內,並非無法無天。而解決此事,也需要通過司法途徑。這就是美國社會自身的修復能力。獨立的司法、國會、媒體、公眾一起,組成對政府的壓力,方可有一個合理的結果。如無上述因素,單靠一個斯諾登,無法改變大局,即便是英雄,也徒喚奈何。

  反思四:世界各國該如何和平共處?

  斯諾登出逃,恰逢美國各界瘋狂炒作中國網絡戰,說中國政府的黑客侵入美國計算機,盜取政府的機密和各種商業機密,習近平主席訪美那段時間,此事炒的更凶。斯諾登一爆料,讓美國人啞口無言,原來喊了半天,竟然是賊喊捉賊的游戲。

  對於中國的發展,美國人一直心存芥蒂,監聽倒也在“情理之中”,可以對於它的歐洲盟國,美國人也不放過。據德國《明鏡周刊》報道,美方曾對歐盟辦公室電腦做手腳,以進入歐盟內部網絡。報道稱,美國家安全局窺探了歐盟內部的通訊記錄、電話記錄、文件和電郵。報道稱,歐盟方面已經要求美國官方對這一“指控”做出澄清。

  此報道一出,歐洲高管的評價是感到“惡心”,而美國則拒絕回應。這也說明作為全世界唯一的超級大國,美國在監聽竊密方面也異乎尋常地強大,敵人、朋友都不放過。

  其實,各國進行諜報活動,並非什麼秘密,斯諾登更像是皇帝的新裝裡那個小孩,說出了這個殘酷的事實。世界各國的和平相處,是表面現象,背后都想著去窺探一下對方的隱私。無怪乎有人說,間諜是世界上第二古老的職業。

   (注:本文轉載自“李妍--鳳凰博客”,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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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楊、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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