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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5日10:57|來源:人民日報|字號:
摘要: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2萬字左右,涵蓋15個領域、60個具體任務,句句是改革,字字有力度。每一句話的內涵十分豐富,落實下去都會使該領域的體制機制發生重大變化。 |
亮點2 國家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治理主體多元,方式法治化,不再是簡單命令式、完全行政化的管理
記者: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中,全會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如何理解這一新提法?
楊偉民:這是《決定》的亮點之一,豐富了我國現代化的內涵。過去我們說,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是分別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角度提出的。而國家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是從制度層面提出的現代化目標。這樣,發展的目標與制度的目標就銜接起來了。
我對這個新目標有幾層理解:第一,內涵是全面的,是整個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各方面的治理體制﹔第二,制度是成熟的,國家治理水平是檢驗社會制度是否完善、定型的重要標志,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建設提出了更高要求,改革要形成相對穩定成熟的制度體制,而不是缺乏定勢、變來變去的體制機制﹔第三,主體是多元的,治理與管理的區別就在於治理是政府、市場、社會組織,黨、人大、政府、政協等多元主體一起進行國家治理,而不是僅僅依靠一種力量,因而也是民主的一種表現,這次提出的協商民主就是國家治理體系和能力的重要一環﹔第四,方式是法治的,依法治國,依法治理,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治理方式是法治化的,而不再是簡單命令式、完全行政化的管理。
【海外網獨家解讀】
(責編:鄒雅婷)
三中全會,改革,發展,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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