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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勇:中国社会的“被迫害妄想”,报应来了【2】

2013年06月19日08:29来源:凤凰博报字号:

摘要:似乎是要注解这一性质,公众舆论呈现出和纵火者一样紊乱的社会认知和心态。

这种“被迫害妄想”的背景就是实际的“迫害”,诸如强拆、限制上访者的人身自由、贪腐、权力资本的掠夺、机会不平等,等等,作为“公共经验”,中国人已经非常熟悉。在这个背景下,中下层会产生一种被剥夺,被伤害,看不到希望,同时又反抗不了的感觉。为了在心理上防止可能受到伤害或再受到伤害,把对自己生活处境所承担的责任给推出去,以及获得正义感所支撑的道德优势,人们就会强迫自己产生“被迫害妄想”。它相当于一种另类的“弱者的武器”。

当既得利益集团和中下层的“被迫害妄想”相遇时,结果是注定的:只能相互强化。要既得利益集团“让步”非常艰难,因为要解除他们的心理防御。而既得利益集团不让步,又会刺激中下层的“被迫害妄想”。中国进入了一个死结。

这不是唯一让人深为不安的地方。关键的问题还在于,既得利益集团的“被迫害妄想”,看不到政府责任的在场,它对剥夺秩序的固化,深度地瓦解社会团结。而中下层的“被迫害妄想”,同样也把社会撕为碎片,制造出一个个充满仇恨,好像谁都欠他的失意者、失败者。

于是,两种“被迫害妄想”联手干了这件好事:在社会残酷竞争中失意、失败的人,都可以把自己的责任给推出去,说成是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迫害”,而他们不想活了拉着别人一起死,也就具有了充足的理由。这种社会心态,在公交纵火案之类公共安全的事件上重复一次,就会强化一次这类事件的“发生逻辑”。

这已经相当于一个社会的“自杀”了。只不过,当社会虽然处于深度溃败,但整体秩序仍然可控时,离“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或“一群人对一群人的战争”尚有距离,处于社会食物链末端的失意者、失败者,其拖着一起玩完的对象,更多地是和自己有差不多命运处境或生活交集的人。就是说,处于风险、危险之中的,不是权力控制下的治理秩序,不是既得利益集团剥夺中下层的利益秩序,而是公共安全——而且随着“被迫害妄想”的加剧,心理失衡的人越来越多,情况会越来越如此。

政府该对此承担什么责任是清楚的:它没有尽到或很好地尽到诸如抑制既得利益集团对中下层的剥夺,以及提供机会平等、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的责任。社会要承担的责任也是自明的:平等尊重,不对在残酷竞争中失意、失败的人进行羞辱。但个体呢?很显然,他的基本保障、处于一个公平的制度下去参与竞争,由政府解决,认同由社会解决,但诸如生活处境的改善,只能靠自己,并交给市场去解决。

一个把对自身的责任推出去、认为谁都欠他的个人,和一个连公民的私域都要控制却不负责任的政府,有着相同的语言。

(注:本文转载自“石勇-凤凰博客”,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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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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