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19日08:29來源:鳳凰博報字號:
摘要:似乎是要注解這一性質,公眾輿論呈現出和縱火者一樣紊亂的社會認知和心態。 |
這種“被迫害妄想”的背景就是實際的“迫害”,諸如強拆、限制上訪者的人身自由、貪腐、權力資本的掠奪、機會不平等,等等,作為“公共經驗”,中國人已經非常熟悉。在這個背景下,中下層會產生一種被剝奪,被傷害,看不到希望,同時又反抗不了的感覺。為了在心理上防止可能受到傷害或再受到傷害,把對自己生活處境所承擔的責任給推出去,以及獲得正義感所支撐的道德優勢,人們就會強迫自己產生“被迫害妄想”。它相當於一種另類的“弱者的武器”。
當既得利益集團和中下層的“被迫害妄想”相遇時,結果是注定的:隻能相互強化。要既得利益集團“讓步”非常艱難,因為要解除他們的心理防御。而既得利益集團不讓步,又會刺激中下層的“被迫害妄想”。中國進入了一個死結。
這不是唯一讓人深為不安的地方。關鍵的問題還在於,既得利益集團的“被迫害妄想”,看不到政府責任的在場,它對剝奪秩序的固化,深度地瓦解社會團結。而中下層的“被迫害妄想”,同樣也把社會撕為碎片,制造出一個個充滿仇恨,好像誰都欠他的失意者、失敗者。
於是,兩種“被迫害妄想”聯手干了這件好事:在社會殘酷競爭中失意、失敗的人,都可以把自己的責任給推出去,說成是受到了政府和社會的“迫害”,而他們不想活了拉著別人一起死,也就具有了充足的理由。這種社會心態,在公交縱火案之類公共安全的事件上重復一次,就會強化一次這類事件的“發生邏輯”。
這已經相當於一個社會的“自殺”了。隻不過,當社會雖然處於深度潰敗,但整體秩序仍然可控時,離“每個人對每個人的戰爭”或“一群人對一群人的戰爭”尚有距離,處於社會食物鏈末端的失意者、失敗者,其拖著一起玩完的對象,更多地是和自己有差不多命運處境或生活交集的人。就是說,處於風險、危險之中的,不是權力控制下的治理秩序,不是既得利益集團剝奪中下層的利益秩序,而是公共安全——而且隨著“被迫害妄想”的加劇,心理失衡的人越來越多,情況會越來越如此。
政府該對此承擔什麼責任是清楚的:它沒有盡到或很好地盡到諸如抑制既得利益集團對中下層的剝奪,以及提供機會平等、社會保障等公共產品的責任。社會要承擔的責任也是自明的:平等尊重,不對在殘酷競爭中失意、失敗的人進行羞辱。但個體呢?很顯然,他的基本保障、處於一個公平的制度下去參與競爭,由政府解決,認同由社會解決,但諸如生活處境的改善,隻能靠自己,並交給市場去解決。
一個把對自身的責任推出去、認為誰都欠他的個人,和一個連公民的私域都要控制卻不負責任的政府,有著相同的語言。
(注:本文轉載自“石勇-鳳凰博客”,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