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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雲帆:范悅事件內部調查宜讓位司法

2013年06月20日08:46來源:京華時報字號:

摘要:面對腐敗問題,公眾更期待的其實還是制度化追責。從法理上說,當舉報的內容特定,關注者多或關注者少並不會導致舉報內容的法律性質發生改變。

雖然官方稱,如調查中發現范的資金來源涉及違法違紀問題,“將依法依紀作出處理”,但反腐部門絕不應坐等案件上門,司法調查本可依照法律規定獨立啟動。

網絡反腐又立功了。一個名叫紀英男的女子,用一篇網帖和數張照片,將一位廳級官員和他所在的單位卷入了洶涌的輿情危機之中。國家檔案局19日公開回應稱,該局政策法規研究司原副司長范悅已因作風問題被免職。對網絡披露的范悅花巨款包養紀英男的情況則正在調查中,如發現范的資金來源涉及違法違紀問題,將依法依紀作出處理。

經過這幾年網絡反腐的洗禮,政府部門在應對自媒體時代的輿情危機上已大有改觀。原來要麼是不敢說、要麼就胡亂說,現在至少是願意說,哪怕是被動說,而且回應也算及時。

當然,這種回應的時間還可再提前。和很多實名舉報一樣,這次舉報人也並不是一開始就找到了網絡。按照官方回應的說法,2013年4月下旬,紀英男就口頭向國家檔案局反映了相關情況。按理內部調查那時便應開始。僅就“作風問題”而言,要核實清楚也用不了幾天。但在長達兩個月的時間裡,我們並沒有等來國家檔案局的“自曝家丑”。我們現在看到的,仍然是網絡曝光之后的一個滯后的回應。

面對腐敗問題,公眾更期待的其實還是制度化追責。從法理上說,當舉報的內容特定,關注者多或關注者少並不會導致舉報內容的法律性質發生改變。而在現實中,“影響大小”卻實際成為推動反腐工作的一個顯性標准。這恰好從一個側面証實了“信訪不如信網”的尷尬現狀。網絡的力量並不在於別的,就在於“影響”。

雖然“范悅事件”暫時還隻被列為“作風問題”,但這並不表示,此事就到此為止了。作為行政部門,在其職員卷入桃色事件后,啟動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程序是通行的選擇。只是這些“內部調查”應時刻准備著讓位於司法調查。在行政問責、紀律問責和司法問責中,后者才是最關鍵,也最為公眾所關注。如果說范悅與紀英男的感情糾葛,還隻停留在“作風”層面的話,紀英男所晒出的涉及范悅的大手筆消費,已然觸及刑事司法,急需偵查機關的介入。

在法律上,行政監察等內部調查並不是司法調查的前置程序。雖然官方稱,如調查中發現范的資金來源涉及違法違紀問題,“將依法依紀作出處理”,但反腐部門絕不應坐等案件上門,司法調查本可依照法律規定獨立啟動。須知,習慣了圍觀的網友還在等待著這一事件的司法結論。

本報特約評論員王雲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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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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