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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建光:"強奸陪酒女危害性要小"危害不小

2013年07月17日09:53來源:東方網字號:

摘要:“強奸陪酒女害性要小”危害不小的言論,是在歧視陪酒女,是在縱容犯罪,是在給法制文明社會抹黑。

7月16日下午,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易延友發表微博,評點“李天一案”。他在微博中寫道“即便是強奸,強奸陪酒女也比強奸良家婦女危害性要小”。此外,他還認為李天一辯護律師要求大家遵守法律的聲明並無不當。言論一出,旋即引發網民一片罵聲。數小時內,微博轉發數便已超過3萬。當晚,易延友接受採訪時表示,他不會刪除爭議微博。(7月16日搜狐新聞)

如此言論,讓我等小民驚駭。網民一片罵聲,是一種憤怒,雖然不理智,但卻是一種表達。筆者認為,此言論危害不小。

這是悄然慫恿強奸陪酒女。一個不容否認的現實是,現在,一些酒店的確有陪酒女,教授如此言論就是在悄然慫恿強奸陪酒女,因為危害小,把陪酒女逼成被強奸的弱勢群體,此等危害甚大。

這是對陪酒女的公然歧視。人與人都應該是平等的,都應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護,強奸陪酒女就是犯罪,法律就應該追究犯罪分子的責任,陪酒女不是性奴,應該平等受到權利保護,此等言論是不把陪酒女當正常人看,這是對法律公平的侮辱。

這是在為犯罪分子開脫。剛有李家人說被強奸者是陪酒女,就有人說強奸陪酒女危害要小,如此一唱一和,簡直就是給犯罪分子開脫,如此冠冕堂皇的為犯罪分子開脫讓人感到法治文明社會的一種恥辱。

這是對大學形象的悄然褻瀆。最讓筆者感到困惑的是,此等畸形言論竟然出自全國一流大學清華大學教授之口,心中清華大學的形象一下跌到了,是我太孤陋寡聞還是人家教授太知識淵博呢?反正“強奸陪酒女害性要小”這樣的觀點,你怎麼解釋,我也接受不了。

一片罵聲中,易延友發表微博稱,“看了一下評論,不堪入目。網絡就是網絡,不能奢望可以成為理性對話的公共平台。”罵人的話肯定有,因為畢竟網民是老百姓不是教授,但是網絡文化業並非一無是處啊,理性對話怎麼就不可以呢?你完全可以說出你的充足理由來,“我不回應,也不跟人辯論,我也不刪帖,因為我認為我沒有錯。”這不過是一種頑固而已。

總之,我認為,“強奸陪酒女害性要小”危害不小,是在歧視陪酒女,是在縱容犯罪,是在給法制文明社會抹黑。不知教授認為此等言論是否不理性,是否不堪入目?

原標題:"強奸陪酒女危害性要小"危害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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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牛寧、鄒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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