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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婷:对匈牙利第四次修宪的思考

2013年07月15日13:42来源:学习时报字号:

摘要:在欧盟这样一个崇尚民主和法治的组织内,匈牙利执政党没有经过与其他党派的协商,便可在合法程序下,凭借自己掌握的议会 2/3多数席位,达到一己之目的,这似乎有将狭隘的党派利益凌驾在民主制度之上的危险。这种现象令人惊讶,也发人深思。

  2013年3月11日,匈牙利议会通过宪法第四次修正案。这是自2012年1月1日匈牙利宪法生效以来修改内容最多的一个修正案。前三次修宪涉及宪法过渡性条款、央行以及土地产权。此次修宪于2013年2月8日提议,共14条,涉及此前被宪法法院认定为违宪的一些过渡性条款,其中引起争议的内容包括:宣布宪法法院基于旧宪法所作的决议无效;全国法院行政管理局主席有权改变案件的审判地点;缩小家庭的概念,家庭只能建立在异性婚姻和父母子女关系之上;宗教组织的官方认可需得到议会2/3以上投票认同;竞选期间政党只能在公共媒体上作宣传;无家可归者在公共场所生活将可能被起诉;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大学生必须承诺毕业后在国内工作若干年,等等。

  宪法第四次修正案引起国内外一片反对。匈牙利国内主要反对党在反对修宪问题上结成统一阵线。前总理、新近成立的“共同 2014”党主席鲍伊瑙伊呼吁各反对派在具体问题上搁置争议,立即开始就抗议修宪、捍卫宪政等重要问题展开协商。社会党主席麦什泰尔哈兹和民主联盟副主席莫尔纳尔?乔包都响应倡议,表示参加协商。一些较小的左派和自由派政党及组织也表达了参加协商的意愿。基本权利专员萨博博马太,于2013年4月23日将第四修正案诉诸宪法法院审查。鉴于总统已经签署法案,这是撤销该法案的唯一法律途径。

  国际上对这一修正案的反响也很大。2013年4月12日,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亲笔致信匈牙利总理欧尔班,表示欧委会对匈牙利第四次修改宪法是否符合欧盟法律存在严重忧虑,并强调,如果最终确认匈牙利修宪违背欧盟法律,欧委会将采取必要步骤,对匈牙利启动新的违背义务程序。令欧委会特别忧虑的问题包括:根据修改后的宪法,如果由于国内和国际法院的决定,匈牙利出现支付义务(如罚款),政府可用税收支付,而不必动用国家预算;全国法院行政管理局主席有权改变案件的审判地点;对政治竞争、竞选和政党广告宣传进行限制。针对匈牙利的修宪问题,巴罗佐要求匈牙利与欧洲议会展开政治对话。

  4月12日,欧尔班接信当天就立即回信给巴罗佐。他强调,匈牙利政府和议会坚定信守欧洲准则和价值,并向巴罗佐保证,匈牙利政府将在各方面与欧委会合作,以消除疑虑。他已建议采取立法步骤,解决令欧委会忧虑的问题。

  这次事件似曾相识,几乎是两年前宪法出台后国内外反应的翻版。

  匈牙利现行宪法是两年前在欧尔班所领导的议会第一大党青民盟的力推下仓促出台的。2011年3月14日,执政的青民盟―基民党联合提交了名为“匈牙利基本法”的新宪法议案。3月22―25日和28日,议会对其进行了初步讨论,4月1和 4日议会又进行了详细讨论。4月18日,议会以262票赞成、44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新宪法。

  这部宪法的出台在欧盟内引起广泛争议。2011年5月,威尼斯委员会派专家前往匈牙利,对其制宪过程和宪法内容进行详尽调查。7月5日,欧洲议会以331票赞成、274票反对和54票弃权通过谴责匈牙利宪法的决议,呼吁匈牙利政府修改新宪法并在制订重要法律时遵守欧洲准则。决议指出,欧盟建立在民主和法治、尊重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价值观基础上,这对包括匈牙利在内的欧盟成员国均有约束力。虽然制宪是各成员国的权限,但成员国的宪法不得违反构成欧盟基础的民主价值和自由权利。决议表示赞同威尼斯委员会对匈牙利新宪法提出的批评,即制订新宪法的过程缺乏透明度,时间过于仓促,没有吸收反对党和社会组织参加,在有关新宪法的问题上没有形成“政治和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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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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