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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银兴:让城市人口向城镇转移以克服“城市病”【2】

2013年07月17日14:27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字号:

摘要:新阶段的城镇化需要各级政府主动推进和积极引导。同时,为防止大拆大建和滥用土地,城镇化也不应是开发商自发的行为,而需要政府科学规划和严格监管。

以城镇化推动农村居民享受市民待遇。推进城镇化需要改革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户籍制度,消除农民和市民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现在形成共识的是进入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应该市民化,解决他们在城镇入学、就医、居住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但仅仅解决这部分人口的市民化问题是不够的,还需逐步实现农民在城镇就能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福利和保障。否则,农民只有进入城市才能享受同市民大体相当的福利和保障,这样发展下去,必然诱使大量农民涌入城市,导致城市不堪重负、各种福利水平严重下降,农业发展要素也会加快流失。这就需要将提供给市民的机会和设施安排到农村城镇去,把高质量的教育、文化医疗设施办到农村城镇,增加城镇的公共产品和公共设施供给,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充分发挥政府的积极引导作用

  推进具有上述新内涵的城镇化,需要创新机制。首先,过去的城镇化重点是城市面积扩大和人口比例增加,而新阶段城镇化的重点应是城市要素出城进入城镇,包括产业和人口向城镇分流。这是与市场调节的方向相背的,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其次,目前农村城镇与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市场化水平的差距十分明显,如果任凭市场调节,在优胜劣汰机制的作用下,农村城镇不但没有能力吸引城市发展要素,自身的发展要素还可能被城市吸走,因而需要政府发挥积极引导作用。

  规划先行。目前,城镇实际上是涉及县城、中心城镇、小城镇和新农村的结构。分散的城镇区位形不成集聚效应,达不到规模经济。新阶段推进城镇化需要政府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做到规划先行。应科学合理地规划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布局和功能,实现城市和城镇规划一体化。除了功能规划,还应重视空间规划,突出城镇发展的集中、集约和生态要求。

  政府投资引导。发展农村城镇,需要民间投资,但政府的引导性投资是不可或缺的。国家应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城镇。政府按照规划在城镇进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并给农村集中供水、供电、供气,通路、通电话、通电视、通网络,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办学校、办医院。当然,政府对城镇建设的投资主要是引导性的,还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这方面的主体是政府,主要涉及两大问题:第一,由于历史和经济的原因,优质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资源特别是优质的教育和医疗资源基本上集中在城市,这就造成城乡享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的巨大差距。推进城镇化,应扩大基本公共产品在农村的覆盖面,同时逐步把优质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安排到城镇,使农民在当地城镇就可以就近享受城镇化的成果。第二,基本公共服务能否实现均等化实际上同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相关,说到底同现行的财政体制相关。目前,不同地区的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地方财力越强,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就越强。显然,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就要将之同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脱钩。政府需要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进行城乡统筹协调。

  总之,新阶段的城镇化需要各级政府主动推进和积极引导。同时,为防止大拆大建和滥用土地,城镇化也不应是开发商自发的行为,而需要政府科学规划和严格监管。当城镇发展水平提升到与城市相当,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实现,政府就可以将调节任务主要交给市场了。

  (作者为南京大学教授)

原题:新阶段的城镇化需要政府积极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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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牛宁、邹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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