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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時報:重審聶樹斌案決不可出新的錯判

2013年06月27日08:19來源:環球時報字號:

摘要:“文革”結束后,上世紀80年代有過一次平反冤假錯案的高潮。很多人以為冤假錯案大致在中國走到了頭,它們不太可能再在中國有規模地出現。

1994年發生的聶樹斌強奸殺人案重審受到輿論持續關注。聶樹斌早已被執行死刑,多年后另案落網的王書金供認自己才是當年那起強奸殺人案的真凶,但他的口供又同真實案情細節多有出入。在這起案件尚無最終定論時,6月25日浙江蕭山法院又對18年前錯判的一起搶劫殺人案重審,有5名青年在該案中蒙冤。重審冤假錯案成為時下最熱門的話題之一。

“文革”結束后,上世紀80年代有過一次平反冤假錯案的高潮。很多人以為冤假錯案大致在中國走到了頭,它們不太可能再在中國有規模地出現。

但是現在看來,進步中的中國司法現實仍有不少漏洞和缺陷,隔一段時間再回頭看,過去的一些原則和政策會顯得陳舊,一些運動式“嚴打”為冤假錯案的滋生提供了土壤。中國的法制建設在不斷完善,但這個過程是有瘡疤和傷口的。

聶樹斌案能夠重審,並且重審過程長達8年之久,法庭不因有了新口供就匆匆定案,而是既重口供又重實物証據,在新口供與其他証據不能相互印証時謹慎審理。無論輿論怎麼說,對人命案這樣的認真態度與法制建設大方向是一致的。

輿論中要求認定王書金是真凶、為聶樹斌平反的聲音佔了上風,這當中的社會心理原因非常復雜。但毫無疑問,這些聲音與法治精神並不完全吻合,對它們的解讀更適於引用社會學的原理。

輿論中對司法機關“為了掩蓋自己錯誤而拒不改判聶樹斌案”的推測有其自身的邏輯,但重審聶樹斌案的全過程必須依法進行,而不能被來自任何一方的願望或情緒主導。輿論越是強大的時候,司法過程就越要保持審慎態度。輿論說到底同行政權力有相似之處,都是可以從法外影響案件審理的力量。法律應與輿論為善,但不可把它供奉成“新婆婆”。

法律在中國仍缺少足夠權威,它的實施環境仍不時受到各種權力的干擾,訴訟程序得不到保障、走過場等,這些都是冤假錯案發生的深層原因。冤假錯案是世界性問題,並非中國獨有。但中國法制基礎的相對薄弱應是治理冤假錯案的持久標靶。我們相信對於這個問題中國人都有日常生活的大量感受。

無論如何,中國的法制建設在大步前進,而且它同人權觀念的進一步覺醒融為一體。依法治國已從人民的普遍心願轉化成國家的政治選擇,對每一個冤案錯案,社會的不容忍度史無前例。今天執法者面臨著嚴格依法辦案的空前壓力,這不可能不對司法公正產生質的推動。

然而也應看到,中國社會對“司法獨立”喊得很響,但各種有權力和資源的人在自己或親友牽涉到訴訟程序時,試圖用法外手段影響辦案的願望仍非常高。輿論在一些公共沖突事件發生時,也常常把價值判斷放在法治精神之上。中國的司法做到完全不受干擾,看來還有不短的路要走。

聶樹斌案重審仍在繼續,希望新的判決能經得起歷史考驗,它應是法律的勝利,而不是別的什麼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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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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