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04日08:45來源:錢江晚報字號:
摘要:遺憾的是,警方的再次回應,依然未能令人信服。當晚,在這條新聞的跟帖中,網民質疑的態度依然佔了上風。 |
很多“好事者”,是在憑借著“智商”,打量著葉海燕被拘案例。
葉海燕算不上多有名的名人。葉海燕打出“校長,開房找我,放過小學生”后,對於這個人物的行為藝術被人爭相模仿,輿論褒貶不一。旋即,葉海燕被拘,輿論的焦點不再是“校長”與“流氓燕”,而是由“警方”替代了“校長”。
相當一部分人質疑葉海燕被拘在時機上的“巧合”——恰恰在她打完這條著名的標語之后、恰恰前來上門的幾位與葉海燕未有新怨。
人們基於常識的質疑,不足以作為葉海燕被拘的事實來看待。但接下來的疑點未能得到解釋,卻超越了常識之外的法律思考:行政拘留,作為必須在查清事實之后作出的處罰決定,與警方通報中“涉嫌故意傷害”的“涉嫌”二字如何區別?警方如何認定與葉海燕發生沖突的幾名婦女沒有攻擊性行為、葉海燕造成對方“輕微傷”不屬於防衛舉動……
6月2日,當地警方作出進一步回應稱,處罰隻針對葉海燕故意傷害他人一事,與其網絡行為無關﹔葉海燕未受傷﹔三名被害人不屬非法進入葉海燕住宅。警方還向媒體出示了對葉海燕的詢問筆錄。
遺憾的是,警方的再次回應,依然未能令人信服。當晚,在這條新聞的跟帖中,網民質疑的態度依然佔了上風。
如果葉海燕違法,警方對其依法採取措施,誰都不會因為她挺身而出、打出過“為童請命”式的標語而一味地同情化。人們基於常識的質疑,緣於發生在這個特殊人物、特殊時機的被拘案例,缺乏充足的信息,同時更是基於對法律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