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注冊|收藏首頁|簡體|繁體

海外網>>評論>>博採眾長

章文:“非暴力”在中國行得通嗎?【2】

2013年06月27日14:41來源:雜談中國字號:

摘要:甘地還說:當我絕望時,我會想起,在歷史上,隻有真理和愛能得勝,歷史上有很多暴君和凶手,在短期內或許是所向無敵的,但是終究總是會失敗。

回望歷史,中國不能再走暴力革命的老路了,以暴易暴除了給社會帶去毀滅性的破壞、導致生產力的急劇倒退、致使百姓蒙受一次又一次的滅頂之災外,幾無實質性的進步。新的王朝與舊的王朝,換湯不換藥而已。

環顧世界,中國隻能選擇非暴力和解共生。歐美國家自實行民主制度以來,政權更迭再也不必經過革命,而是變“砍人頭”為“數人頭”,避免了社會大的動蕩。反觀那些專制獨裁的國度,曾經的利比亞、當下的敘利亞,其國百姓在內亂中遭受的傷害、其領導人的可悲下場,是多麼活生生的眼前例子!

今天,非暴力和解共生的條件基本成熟,這條路可以行得通了。

首先是國內形勢已經發生質的變化,30年改革開放、市場經濟的洗禮,使得民眾對於自己的生命健康權、私人財產權越來越珍視,越來越不能容忍被他人侵犯。互聯網的普及,更催化了這一權利覺醒的速度,使得民權勃興的時代提前到來,以上幾個地方的民眾環保維權就充分証明了此點。而另一方面,各級政府也在進步:物權法的頒布、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出台,還有各地政務微博的啟用,在在都說明即便是曾經廣受詬病、現在依然進步不夠的政府,也在努力跟上時代的步伐。

那些依然對政府保持不信任的人是對的,因為政府永遠需要被監督﹔那些永遠對政府抱有敵意的人則需要轉變一下觀念,放下你的敵意,幫助這個政府回歸原位,真正成為“人民政府”。

有人一定會問,在我的攤位被城管粗暴掀翻、我的家園被暴力強拆的情境下,我哪裡還有意願幫助這個政府?

還有人也許會問,即便我有意願幫助這個政府,我也沒有力量啊!無所不能的政府,需要我的幫助麼?

我對前者的回答是,有什麼樣的人民就會有什麼樣的政府,人民的軟弱培養了政府的驕橫,人民的渙散無力導致了政府的濫用權力。如果你不想自己的后代繼續被這樣的政府領導,那麼你就必須堅強,必須有意願和眾人一起改變政府。

我對后者的回答是,政府本應是人民的政府,人民中的任何一員均有權利和義務去幫助政府回歸原位。隻要人人負起責任,拿出力量來,政府就一定會在大家的壓力和推動下朝好的方向去改變。

這時肯定有人會問,即便我有意願也有力量,我該怎樣貢獻我的力量?

我想說,這裡不需要去和坦克對壘。這裡需要的是“非暴力”。這是一場“非暴力的戰爭”,它崇尚的不是武器而是意志,它征服的不是肉體,而是人心。當年甘地在南非、印度開展“非暴力不合作運動”時,訴諸的就是人的良知。

相比當年南非、印度的等級壁壘,今日中國人人平等的意識強多了﹔相比當年南非、印度的信息閉塞,今日中國連鄉村也有了電視電話甚至互聯網﹔相比當年南非、印度民眾對自身權利意識的淡漠,今日中國人的權利意識顯然高漲許多。

當年甘地以及他的追隨者開展“非暴力不合作”,處在一個從各方面限制、歧視印度人的“惡法”時代,他們經常要冒著以身試法的危險。而今天的中國,處在一個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基本完備的時代,憲法裡面明文規定了公民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

例如,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分享到:

(責編:吳楊)

相關新聞 >

美圖精選 >

國內國際台灣華人視頻論壇

評論 >

圖片 >

視頻 >

國際 >

國內 >

娛樂 >

港澳台 >

文史 >

辣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