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03日16:23來源:京華時報字號:
摘要:作為受害人之母,以及后來的受害人,唐慧用她的經歷告訴我們,對“黑暗中的協議”別抱太多希望。就與唐慧相關的這一系列訟案而言,這位飽經磨難的媽媽亟需的,不過是一次陽光下的公正裁判! |
唐慧用她的經歷告訴我們,對“黑暗中的協議”別抱太多希望。就與唐慧相關的這一系列訟案而言,這位飽經磨難的媽媽亟需的,不過是一次陽光下的公正裁判!
昨天上午,備受輿論關注的湖南“上訪媽媽”唐慧訴永州市勞教委行政賠償一案二審在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從庭審現場來看,至少司法公開的力度遠超以往。據稱,除雙方當事人和唐慧親友外,6月27日17時前報名的所有媒體均獲准旁聽庭審。
面對媒體的追問,唐慧表示:“希望給我一個公平的判決。”這也是很多有過訴訟經歷的人共同的願望。但判決總會有不如意,若依個人的期望來衡量判決的公平,再以此作為上訪或上訴的理由,其結果必然是無窮無盡的訟爭。對法院而言,裁判其實並不意味著僅僅作出一個公正的判決,這個判決還要讓多數公眾信服。許多個案表明,法院自以為的公正並不等同於公眾認同的公正。強化裁判結果的邏輯論証,加強對當事人及社會公眾的說服,已是法官們繞不過的使命。
唐慧訴永州市勞教委行政賠償一案的源頭,也可追溯到司法的不公。一方面,是唐慧得知其女被多人強奸和強迫賣淫之后,堅持不懈地尋求司法救濟,在屢屢碰壁之后終於將部分責任人送上法庭。設若當時的審判有昨日之公開,也許后續的上訪、勞教及勞教之訴就不會發生。
2012年8月,曾多次上訪的唐慧被送進勞教所。之后,湖南省勞教委對其撤銷了勞教決定。被解除勞動教養后,唐慧隨即提出申請國家賠償,而后又有了現在的案子。從整個程序鏈條上看,試圖以一次司法不公來終結當事人的維權之路,並不成功。不公不但不能息訪寧人,反會催生出更多的糾紛與矛盾。
“唐慧案”發展到今天,也唯有司法公開與司法公正方能定分止爭。根據之前的報道,省高院相關法官在庭審之前,曾南下永州主持對本案的調解。雖然調解也可作為侵權案件的慣常操作,但法官的中立主持對於避免“暗箱操作”無疑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有報道曾稱,永州市勞教委願意向唐慧支付2000多元賠償金,以及一筆10萬元的生活補助費。但唐慧的回答是,“如果他們給錢是真的好心關注我、幫助我的話,那應該值得表揚啊,應該讓大家知道啊。我不能在黑暗中接受他們的錢。”
黑暗中的妥協很難操持穩定。作為受害人之母,以及后來的受害人,唐慧用她的經歷告訴我們,對“黑暗中的協議”別抱太多希望。就與唐慧相關的這一系列訟案而言,這位飽經磨難的媽媽亟需的,不過是一次陽光下的公正裁判!(特約評論員王雲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