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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10日07:23|來源:央視|字號:
摘要:各地集中查處網絡造謠、傳謠案件,但何種行為構成犯罪?定罪量刑標准又是如何?今天最高法、最高檢出台相關司法解釋。 |
各地集中查處網絡造謠、傳謠案件,但何種行為構成犯罪?定罪量刑標准又是如何?今天最高法、最高檢出台相關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
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誹謗行為“情節嚴重”。
解說:
他因發車禍不實信息被行政拘留,他最終因處罰偏重,得到了警方的道歉。
孫軍工:
隻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就不應以誹謗罪追究刑事責任。
解說:
網絡犯罪需要嚴厲打擊,但公民表達權和監督權也需要百分百保障,《新聞1+1》今日關注依法,打擊犯罪﹔依法,保障權利!
評論員白岩鬆:
您好觀眾朋友,歡迎收看正在直播《新聞1+1》。
近一段時間以來,有相當多的人一直在等待著今天下午高院,還有高檢來出台的相關互聯網犯罪的司法解釋。為什麼呢?因為一段日子以來,正在開展的針對互聯網犯罪的專項行動,使一些在互聯網上傳謠、牟利等等的個人、團伙,甚至是公司還有一些大V,在各地紛紛落網。於是人們也在思考,如何用法律清晰的劃出一條線來,一方面來約束和打擊利用互聯網進行的違規,以及違法的這樣一種舉動。另一方面又要堅決的去捍衛這種合法的在互聯網上自由表達的權利,今天高法和高檢出台的相關的司法解釋,劃出了這樣的一條線,這應該是怎樣的一條線呢?
解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今天下午3點,圍繞著這一司法解釋的新聞發布會在最高法舉行。與此同時,幾乎所有的主流門戶網站也都在首要位置對這場新聞發布會進行了現場直播。最近各地公安機關偵破了大量網絡謠言的案件,但是如何界定其中的犯罪的行為,如何統一有關的定罪量刑標准,事實上對於這個司法解釋,社會各界一直在關注。
本台記者徐平:
在這個司法解釋當中,現行的法律是否適用於網絡虛擬的世界,這是我們第一個疑問,那對於這樣的一些違法犯罪的行為在虛擬世界當中,他們起行的門檻是什麼?量刑的標准是什麼?定型的依據是什麼?這都是我們希望今天在司法解釋發布的現場能夠得到的答案。
解說:
進行了為期一年多的調研,對存在問題進行梳理,征求了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其他司法機關、專家學者等社會各方面的意見,並借鑒其他國家通行的法律規制原則,研究論証,不斷修改完善。今天當這份司法解釋終於出現在人們面前,已經是現實的迫切需要。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
通過明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的誹謗等犯罪的定型量刑標准,為依法打擊此類犯罪行為,提供了更加明確的司法解釋依據,有利於統一司法標准、規范司法行為。
解說:
統一司法規范,規范司法些行為,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保障公民表達權和監督權的需要,這些都是今天發布會上最高法發言人孫軍工提及的意義和影響。而具體到這份共計十條,一千五百多字,涉及八個方面內容的司法解釋,最受人關注的就包括對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犯罪的行為方式,及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認定問題。
孫軍工:
一、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的。二、將信息網絡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的。隻要符合司法解釋規定的,上述這兩種情形之一,就可以認定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責編: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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