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27日14:14來源:法制日報字號:
摘要:“官跑跑”現象並不少見,這很大程度上跟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監管責任不到位有關。借鑒吸收古今中外反腐的正反兩方面經驗,遵循制度反腐的總體戰略,將“官跑跑”的監管關口前移。 |
劉道偉?畫
6月25日,據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內部人士透露,成都市錦江區副區長、成都市公安局錦江分局局長吳濤5月23日前后,被紀檢部門帶走接受調查。該內部人士介紹,吳濤有4個護照,這些護照都通過公安系統辦理。在5月中旬就准備攜巨款出逃。四川省公安廳通過其“假護照”尋找其下落,隨后將其控制(6月26日《新京報》)。
雖說官員攜巨款出逃已被控制,但顯然再次警示堵住官員攜巨款出逃的漏洞刻不容緩。去年是“五年反腐規劃”收官之年,貪官潛逃國外、卷走的貪腐資產數額有多少?官方雖然未發布准確數據,但近年來被曝光的官員出逃事件不勝枚舉。官員攜巨款出逃被控制不必過度闡釋,但反腐形勢依舊嚴峻,官員外逃事件時有發生。關住“官跑跑”,與其出逃后追責,不如將監管關口前移。
筆者清晰記得,《中國經濟周刊》去年6月份的一篇報道總結了近年來中國腐敗官員外逃數量及資金數額的幾種版本:2001年,最高檢公布,有4000多名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攜公款50多億元在逃﹔公安部2004年統計資料表明,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有500多人,涉案金額逾700億元﹔審計署發布的消息稱,截至2006年5月,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有800人左右,直接涉案金額700多億元人民幣。這些官員一旦攜巨款出逃,想抓回貪官的難度可想而知。
基於此,不得不反思:有沒有一種更好的方法或機制可以從源頭上關住“官跑跑”?筆者認為,把緊“關口”,跟蹤預防不放鬆,是關住“官跑跑”的關鍵所在。換句話說,即在沒出逃前,就給問題官員敲警鐘、吹清風,做到防患於未然。早在2007年,針對外逃防范,國家就建立起了防止違紀違法國家工作人員外逃工作協調機制。而2007年、2009年、2012年又先后召開了防逃工作協調機制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次聯席會議。這是一種可喜的進步之舉,說明我國“打貪防外逃”的力度正不斷加大。
近幾年,“官跑跑”現象並不少見,這很大程度上跟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監管責任不到位有關。借鑒吸收古今中外反腐的正反兩方面經驗,遵循制度反腐的總體戰略,將“官跑跑”的監管關口前移,隻有掌握了主動權,才能最大限度地讓“官跑跑”逃無可逃。一言以蔽之,亡羊補牢,不如未雨綢繆。關住“官跑跑”,監管關口前移是關鍵。如此一來,不僅成本更低,而且效果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