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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征宇:唐慧勝訴為何隻拿少得可憐的賠償金

2013年07月16日07:59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唐慧勝訴雖然來得遲了一些,但無論如何,應該是中國司法的進步,雖然過程相當曲折,但還是讓我們看到了中國司法的公正,看到了中國司法的希望,更看到了中國是一個講法治的國家。

  唐慧案終於在今天塵埃落定,已於今天九點十五分由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唐慧勝訴。判決永州市勞教委賠償唐慧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641.65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但唐慧要求書面賠禮道歉的請求法院沒有支持,這應該是對唐慧五年上訪來的最大安慰。

  從唐慧案來看,唐慧為什麼6年來堅持上訪,根本原因是其女兒2006年(當年才11歲)被逼賣淫對公安等執法部門的做法嚴重不滿,多次報案公安部門沒有去施救,后對涉案人員的判決感覺明顯輕判,而且涉案人員有弄虛作假行為,所以,為了給女兒伸冤,唐慧走上了漫漫的上訪路,有關部門從維穩的角度出發,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具有關部門估算,在唐慧維穩案上至少花費了80萬元。2012年8月2日,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決定對受害者母親唐慧勞教一年半,在輿論的巨大壓力下,於2012年8月10日勞動教養決定被撤銷。唐慧因此提出國家賠償,兩個多月后,永州市勞教委決定對唐慧不予國家賠償。唐慧不服,提起行政訴訟。2013年4月12日,唐慧訴永州市勞教委一案在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敗訴。唐慧再次不服,上訴至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7月2日,二審開庭,結果是擇期宣判,今天,也就是7月15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唐慧勝訴。

  唐慧勝訴雖然來得遲了一些,但無論如何,應該是中國司法的進步,雖然過程相當曲折,但還是讓我們看到了中國司法的公正,看到了中國司法的希望,更看到了中國是一個講法治的國家。

  但是,從唐慧案中我們還是看到了老百姓的許多無奈,為什麼唐慧在得知女兒被逼賣淫報案后,公安部門不但不去施救,而且多次不立案,難道這只是個別公安人員素質低下的原因嗎?我們從唐慧女兒樂樂的遭遇來看,竟然有公安人員參與其中,這難道是公安人員可以做的事情嗎?所謂“零容忍”賣淫嫖娼,原來公安人員竟然在助娼,這樣的執法又怎能讓老百姓信服呢?唐慧上訪,是在制度內上訪,說明我們的老百姓仍然相信我們的黨、相信我們的政府,為什麼有些部門竟然如此害怕,竭力阻止唐慧上訪,而且不惜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阻止上訪,難道要把老百姓推向到黨的對立面嗎?難道沒有上訪的社會就是太平的社會嗎?最后竟然因為唐慧上訪將其勞教,其法律根據在哪裡?難道就憑領導的簽字就可以勞教老百姓嗎?那法律何在?領導的簽字難道就勝過法律?另外,唐慧勝訴從法院隻支持少得可憐的賠償金額並不支持書面道歉來看,這或許依然是種諷刺,難道錯了的勞教委道歉就那麼難嗎?難道法律判其道歉就違反了法律?既然唐慧能夠勝訴,那道歉應該理所當然,何況,在老百姓看來,道歉或許比賠償更珍貴。

  另外,唐慧案如果不是輿論的巨大支持,唐慧能有今天的勝訴嗎?這或許值得所有中國人包括司法界去思索,丁丁並不贊同司法受到輿論的干擾,司法應該是獨立執法,但我們不得不承認,在唐慧案中輿論確實起到了關鍵作用,唐慧的勝訴應該是輿論偉大的勝利,所以,唐慧的勝訴來得過於悲涼。

  但無論如何,唐慧終於勝訴了,此案仍然是中國司法的偉大進步,但通過唐慧案,能夠廢除臭名昭著的勞教制度嗎?在法治的社會主義國家裡,勞教制度難道不是對法律的一種侮辱嗎?不是人治的典型工具嗎?唐慧勝訴也許給司法帶來希望,但中國從此進入法治時代或許還太樂觀了。

  (注:本文轉載自“丁征宇--鳳凰博客”,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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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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