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09日08:20來源:紅網字號:
摘要:然而,這起嚴重刑事案件,隻可能在追責上減輕安全生產層面上的責任,但從安全生產的角度,類似於廈門快速公交存在的運行和管理上的隱患也不可忽視。 |
根據廈門市政府新聞辦權威發布:經公安機關縝密偵查,7日發生在福建省廈門市的公交車縱火致多人死傷案件告破。犯罪嫌疑人陳水總被當場燒死。雖然犯罪嫌疑人也已被燒死,但要消解廈門快速公交起火留下的“焦灼味”,必須剖析這種惡性事件中的潛在隱患。一方面,在歹徒可能“很簡單”的犯罪動機中,細究這些暴戾之氣的來源。因為,與有明確傷害對象的刑事案件相比,殺害無辜的歹徒,是什麼怨氣形成了這樣的戾氣?是什麼原因扭曲了人性?究竟是生理上的變態還是心理變態?縱然這種毫無人性的犯罪手段,一定包含著對法律的藐視,缺乏對生命的敬畏,但除了道德和法律上的譴責,是不是還應該在“社會學”的基礎上,找出一些社會環境上的問題?毋容諱言,當前不少社會沖突事件,其中表現出的消極焦慮情緒十分明顯,總有一股說來就來的激動急躁情緒。那麼,這種犯下滔天之罪的歹徒,會不會存在一個積郁突變的過程?會不會在感到無法紓解下的絕望?抑或得不到和曾經失去了疏導的機會?這些當然有待於對具體個案的調查和証實,但無論歹徒是生理上的變態還是心理變態,都是有蛻變的原因和過程的。因此,這次廈門快速公交起火事件,如果最終認定不是安全生產問題而是嚴重刑事案件,在今后的預防措施上,則更凸顯出社會管理上的復雜性。
然而,這起嚴重刑事案件,隻可能在追責上減輕安全生產層面上的責任,但從安全生產的角度,類似於廈門快速公交存在的運行和管理上的隱患也不可忽視。突發事件雖然具有防不勝防的難度,但完善的管理制度,科學的運行規章,都是減輕后果的保障。有人翻出了一位廈門市民在2012年7月在當地一個論壇上寫的對BRT快速公交的“幾點建議”,現在看來簡直就像“預言”。說明當地的普通市民已經對廈門BRT快速公交預感到安全隱患。盡管公共交通存在的難題是不爭事實,但在這次嚴重惡性事件面前,有關部門理應引起震驚,抓緊落實有關行之有效的措施。
逝者已逝,人們在痛惜中隻能獻上“蠟燭”表示哀悼,但是,決不能就寄希望於“天堂沒有車禍”。如何消除廈門快速公交起火留下的“焦灼味”,才是活著的人們必須盡快去做的——因為,關於“火災”,人們最近還見得少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