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01日09:27来源:深圳特区报字号:
摘要: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步云认为,“人权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人权的普遍性主要是指任何国家的任何人在任何时期所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而人权的特殊性是指不同国家和同一国家不同历史时期所享有的权利不同。” |
获法学界最高荣誉,与“求实、创新、严谨、宽容”治学“八字经”分不开
2012年9月26日, “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李步云走上主席台,接受了“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奖状。这是中国法学界最高荣誉,是对李步云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建设和人权理论建设所做出的杰出贡献的最高表彰。
今天谈起获此殊荣的原因,李步云先生感慨万千,“这和我始终坚持的‘求实、创新、严谨、宽容’治学‘八字经’是分不开的。”
他解释,“求实”是治学的首要原则,要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重视对现实重大问题的研究,不能“无的放矢”、“无病呻吟”。
“创新”是学术的生命,要想在理论上有所作为,很重要一点,要有理论勇气,敢于坚持真理。法律同政治密切相关,新的观点一出来,总会有人不理解,总会有人反对。“我之所以在理论研究上有点勇气,同我个人的独特经历有关。我受湖湘文化影响,有勇气,敢开第一腔。”他说。
“严谨”是从事科学研究必备品格,它要求工作态度必须认真负责,思维方法要科学缜密。
“宽容”就是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是文化繁荣和科学进步的客观规律。害怕别人批评的学者,只能说明自己缺少“底气”和雅量,也是难以有更大作为的。
对于李步云先生为我国法学理论体系建设和人权理论建设做出的杰出贡献,法学界有口皆碑。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法学家江平说:“我最敬佩他两点:第一点,‘勇气’,包括学术上的‘勇气’。第二点,我敬佩他的骨气。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始终坚定如一,按照他自己既有的研究方法、研究态度从事研究。”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刑法学者孙谦认为:“李先生从上个世纪60年代投身法理学、宪法学、人权理论研究以来,几十年如一日,先生总是站在法学的最前沿,反映时代的强音,许多理论研究成果具有独到的建树,为我国法学理论的繁荣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名家简介
李步云,男,1933年8月生,湖南省娄底市人,汉族。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广州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及法学院名誉院长、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法理学研究会顾问、比较法研究会顾问、中国行为法学会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兼任国家行政学院等多所大学的教授。已出版著作30余部,发表论文200多篇,16项科研成果获奖。1992年10月起享受国务院“有突出贡献专家”政府特殊津贴。(庄宇辉)